摘要:2018考研法律碩士(非法學)大綱于9月15日發(fā)布,關注大綱解析,獲取大綱變化,考研幫為你持續(xù)關注。一、中國法制史的總體框架法律碩士(法學
作者
佚名
摘要:2018考研法律碩士(非法學)大綱于9月15日發(fā)布,關注大綱解析,獲取大綱變化,考研幫為你持續(xù)關注。
一、中國法制史的總體框架
法律碩士(法學)和法碩(非法學)在法制史上的要求差別不大,這是不同于其他四門課程的一大特點。那么根據大綱的要求和歷年的考題來看,法制史的課程主要可以分為幾大部分,即夏商周階段的法律制度、秦漢法律制度、三國魏晉時期法律制度、唐宋法律制度、明清法律制度、清末改律及民國立法部分、革命根據地時期立法等幾大塊。而各個時期的重點知識又可以是從立法狀況、司法制度、機構設置、典型刑罰(如奴隸制五刑、封建制五刑等)等。根據上述分析,我們可以看到,法制史的學科特點就是歷史性比較強,知識點比較分散,而且涉及到很多古代的知識,所以學起來比較費力。不過,法制史所占分值不高,而且考題比較簡單,這給我們的復習備考降低了點難度。
二、中國法制史的重點知識梳理
根據考試大綱,我們?yōu)?018級考生梳理法制史考試重點,希望同學們重點關注。
要想在學習法制史的過程中思路清晰,首先要把下面這個歷史朝代爛熟于心,因為以歷史朝代為線索,才能對法制史的內容做出有序的梳理。
中國古代法制線索:
源于夏商→盛于西周→春秋社會動蕩,法制有所發(fā)展→戰(zhàn)國由禮法制度向成文法典轉變→秦漢成文法體系全面確立→三國兩晉南北朝時發(fā)展迅速→隋唐法制成熟、定型→宋元明清時法制倫為人治的工具→清末變法修律,法制開始近代化。
重點知識
夏商法律制度:
一、立法概況:禹刑;湯刑。
二、刑事立法:奴隸制五刑
三、司法制度:監(jiān)獄。
西周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“明德慎罰”的立法指導思想;《呂刑》;九刑;周公制禮;禮與刑的關系。
二、刑事立法:主要刑法原則;主要罪名。
三、民事立法:契約;質劑,傅別;婚姻:一夫一妻制,同姓不婚,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六禮,七出(去),三不去;嫡長子繼承。
四、司法制度:大司寇;獄,訟;五聽。
春秋法律制度
一、成文法的公布:鄭國“鑄刑書于鼎”;鄧析“竹刑”;晉國鑄刑鼎;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論爭。
二、成文法公布的歷史意義。
戰(zhàn)國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指導思想:“一斷于法”;刑無等級;輕罪重刑;法布于眾。
二、《法經》:李悝變法與《法經》的制定;《法經》的內容、特點和歷史地位。
三、商鞅變法:改法為律;連坐法;分戶令;變法的歷史意義。
秦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“緣法而治”,“法令由一統(tǒng)”,嚴刑重法;云夢秦簡;主要法律形式:律,令,法律答問,封診式,廷行事。
二、刑事立法: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;主要刑名;主要罪名。
三、經濟立法:農業(yè)管理與自然資源保護立法;官營手工業(yè)管理立法;市場與貨幣管理立法。
四、司法制度:中央司法機關;訴訟制度;審判制度。
漢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漢初黃老思想與“約法省刑”,漢武帝時“德主刑輔”與封建正統(tǒng)法律思想的確立;“約法三章”;《九章律》與“漢律六十篇”;法律形式:律,令,科,比。
二、刑事立法:文景時期的刑制改革;刑罰適用原則:上請,“親親得相首匿”;主要罪名。
三、經濟立法:鹽鐵酒專賣;抑商政策;對外貿易立法。
四、行政立法:皇帝制度;中樞與地方行政機構;官吏管理制度;監(jiān)察制度。
五、司法制度:訴訟與審判;春秋決獄;秋冬行刑。
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曹魏律;晉律;北魏律;北齊律;麟趾格;大統(tǒng)式;律法。
二、刑事立法:“準五服以制罪”;“八議”、“官當”;“重罪十條”;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。
三、司法制度:中央司法機關的變化;登聞鼓直訴制度;死刑復奏制度;刑訊制度。
隋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《開皇律》;《大業(yè)律》。
二、《開皇律》的主要成就:十二篇,五百條;內容。
唐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“德禮為政教之本,刑罰為政教之用”;立法寬簡、穩(wěn)定、劃一;主要法律形式;《武德律》,《貞觀律》,《永徽律疏》,《開元律》,《唐六典》,《大中刑律統(tǒng)類》唐律的特點與歷史地位。
二、刑事立法: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;五刑制度;主要罪名。
三、民事立法:民事行為能力:所有權;契約;婚姻家庭與繼承。
四、行政立法:三省六部制:御史臺;官吏管理:科舉制度,考課,致仕。
五、經濟立法:土地立法;賦役立法;禁榷制度;對外貿易制度。
六、司法制度:中央司法機關:大理寺,刑部,御史臺;“三司推事”;告訴的限制;回避制度;死刑三復奏、五復奏制度;法官責任制度。
宋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《宋刑統(tǒng)》;編敕;編例;條法事類。
二、刑事立法:折杖法,刺配,凌遲;重法地法。
三、民事立法:不動產買賣契約:典賣契約;財產繼承。
四、行政立法:國家政權機構的調整;官員選任與考課制度;監(jiān)察制度。
五、司法制度:中央司法機關;鞫讞分司制;翻異別推制;務限法;《洗冤集錄》;《名公書判清明集》。
元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《大札撒》;《至元新格》;《大元通制》;《元典章》。
二、刑事立法:犯罪與量刑;刑罰制度的變化。
三、民事立法:燒埋銀;婚姻與繼承制度的特點。
四、行政立法:中樞和地方行政機構;科舉制度的變化:監(jiān)察制度的發(fā)展。
五、司法制度:中央司法機關:大宗正府,刑部,宣政院。
明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“刑亂國用重典”,“明刑弼教”;《大明律》的制定與“六部分篇”的體例;《大誥》的制定及其特點;《問刑條例》;《大明會典》。
二、刑事立法:奸黨罪;充軍;廷杖;定罪量刑的主要特點。
三、民事立法:婚姻家庭與繼承制度的變化。
四、行政立法:中樞與地方行政機構;官員選任制度;監(jiān)察制度。
五、司法制度:中央司法機關:刑部,大理寺,都察院;廠衛(wèi);申明亭;會審制度。
清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“詳譯明律,參以國制”;《大清律例》;《大清會典》;則例;適用于少數民族聚居區(qū)的法規(guī)。
二、刑事立法:發(fā)遣;死刑制度;維護滿族特權的內容;文字獄。
三、民事立法:民事主體的變化;債權制度的發(fā)展;繼承制度。
四、經濟立法:海禁政策與對外貿易立法;專賣制度。
五、司法制度:中央司法機關;訴訟程序與審判制度;秋審制度。
清末法律制度
一、“預備立憲”:“預備立憲”的背景與“大權統(tǒng)于朝廷,庶政公諸輿論”的指導原則;《欽定憲法大綱》;諮議局與資政院:《十九信條》。
二、修律活動:修律的指導思想;修訂法律館;《大清現行刑律》;《大清新刑律》;《大清民律草案》;商事立法及其特點;禮法之爭;法院組織法與訴訟法;清末修律的主要特點和歷史意義。
三、司法制度的變化:領事裁判權與會審公廨;司法機關的調整;訴訟審判制度的改革。
南京臨時政府法律制度
一、憲法性文件:《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》;《中華民國臨時約法》的制定、主要內容、特點及其歷史意義。
二、其他革命法令:有關保障民權、發(fā)展經濟、文化教育、社會改革等方面的法令。
三、司法制度:中央司法機關;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。
北洋政府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;立法活動的特點。
二、制憲活動與憲法性文件:《中華民國憲法草案》(“天壇憲草”);《中華民國約法》(“袁記約法”);《中華民國憲法》(“賄選憲法”)。
三、刑事立法:《暫行新刑律》:單行刑事法規(guī)。
四、司法制度:司法機關的體系;訴訟審判制度的主要特點。
南京國民政府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:指導思想;主要立法原則與立法階段;法律體系與《六法全書》;法律制度的主要特點。
二、憲法性文件與憲法:《訓政綱領》;《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》;“五五憲草”;《中華民國憲法》。
三、刑事立法:《中華民國刑法》;刑事特別法。
四、民商事立法:“民商合一”的立法體系;《中華民國民法》;商事立法。
五、司法制度:普通法院系統(tǒng);特種刑事法庭;訴訟審判制度。
工農民主政權法律制度
一、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》
二、土地立法、勞動立法與婚姻立法
《井岡山土地法》;《興國土地法》;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》;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》;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》。
三、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》
四、司法制度
抗日民主政權法律制度
一、《陜甘寧邊區(qū)施政綱領》
二、土地立法、勞動立法與婚姻立法
三、刑事立法:刑法原則的發(fā)展;主要罪名。
四、司法制度:司法組織體制;馬錫五審判方式;人民調解制度。
解放區(qū)人民民主政權法律制度
一、憲法性文件:《陜甘寧邊區(qū)憲法原則》;《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》;《華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針》。
二、土地立法、勞動立法與婚姻立法:《五四指示》;《中國土地法大綱》;勞動立法;婚姻立法。
三、刑事立法:刑法原則;主要罪名。
四、司法制度:人民法院體制的完善;中共中央《關于廢除國民黨的(六法全書)與確定解放區(qū)的司法原則的指示》。
關于"最后階段,真題的正確打開方式_備考經驗_考研幫"有15名研友在考研幫APP發(fā)表了觀點
掃我下載考研幫
最新資料下載
2021考研熱門話題進入論壇
考研幫地方站更多
你可能會關心:
來考研幫提升效率